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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主筆專欄

與飛利浦數度交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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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昨日」之台積與荷蘭家電巨人合資,象徵著我國科技產業自立之路。一九八七年,台積成立時,主要技術必須依靠荷蘭飛利浦授權,不到五年,飛利浦反而派遣人員,到新竹的台積學習技術,成立初期,台積沒有一項專利,現在卻擁有數百項專利。台灣諸多企業受制外資之際,剛滿十歲的台積獨創一格。「是政府主導投資案中,對我國最有利之一,」當時行政院開發基金(初期投資台積四八%)副執行祕書任玫莉說。 台積由襁褓,蹣跚學步到現在自立成人,靠著當初工研院電子所一批晝夜打拚的工程師,也靠著一意支持科技發展的行政院長俞國華、政務委員李國鼎等,以及談判人張忠謀著眼長期的策略。 飛利浦為世界前五大家電公司,由荷蘭起家已逾百年,營業範圍遍及半導體、消費電子、小家電,連它的起家產品--電燈泡,都不願放棄,可見這家企業的霸略及雄心。 一九八五年,政府準備籌設台積時,荷蘭家電巨人飛利浦馬上派遣駐台官員,向我國政府表示有興趣合資。一向對我國政經生態敏感的飛利浦,此舉有雙重意義:一、與台灣關係更為親近;二、這家公司如果成功,可將其變為衛星公司,為其全球版圖增添新翼。 單槍赴會 帶著幾張薄薄的營運計劃書,張忠謀單槍匹馬面對飛利浦,對方出來的往往是一個團隊,財務、市場、製造,連律師都是專談半導體的律師,而我方主要靠張忠謀談判,加上律師陳國慈的協助。 飛利浦總部夾著企業實力,氣壯勢盛,保證會給台積足夠的技術,生意也一定少不了。聽在好強的張忠謀耳中,很不是味道,似乎覺得台灣一定居下風。以前他在德儀時,飛利浦曾經問他轉移半導體技術,他認為飛利浦半導體實力不夠而拒絕。當時工研院電子所所長史欽泰卻司空見慣,以台灣當時的科技水準,那時哪個國際大公司會看得起我們。「他從國際大公司來,特別受不了這種氣。」憤怒、好強,讓他愈戰愈勇,飛利浦要求要在新公司裡佔技術股,張忠謀義正辭嚴地說:「工研院電子所有技術,要有技術股,雙方都要有技術股,」最後以付飛利浦權利金來解決。 台積付給飛利浦權利金,經過談判,卻取得飛利浦的交叉授權,也就是飛利浦擁有的專利及授權,台積也擁有,使台積技術有法律的保障,不會被歐美公司控告智慧財產權。 飛利浦有策略優勢,投資十四億(佔二五%),就等於擁有台積價值百億元工廠,隨時可為其使用。而且合約中載明,可以增加股權到五一%,到時飛利浦就等於擁有整個公司,政府二十年發展積體電路的努力,將功虧一簣。因此在談判一開始,張忠謀就在合約中列出,台積公司為一獨立自主公司,目標為成長、追求利潤。這樣,既不會淪為飛利浦的衛星工廠,也不會變為政府公營事業。 成為技術夥伴 「他一上談判桌,就冷靜異常,」律師陳國慈說:「掌控全局,把握重點。」有此條款,台積成為獨立自主公司,更催生台灣的半導體工業。例如,當台積興建第二工廠時。飛利浦要籌劃建廠工程,性格剛烈的張忠謀堅持不肯,他認為,既然是獨立公司,有權自己決定建廠事宜,在最後關頭,合約幾乎要破裂,最後由政務委員李國鼎打電報給飛利浦總裁,飛利浦有關單位才退讓。當時國善半導體總經理莊人川(現為美國宏碁電腦總經理)說,因為台積的施工經驗,培養了一批國內興建半導體工廠的人才,例如,專業半導體廠商太欣等,使得華邦、旺宏、乃至聯華及新興的力晶,可以順利建廠,「台積可說是催化劑,」莊人川說。 縱使台積成立後,史欽泰回憶,飛利浦的代表仍然對台積的高良率、低建廠成本表示懷疑,還常來抽查,良率是否有誤,建廠是否偷工減料。 一九九一年,台積籌備上市,飛利浦必須取消可增資到五一%的條款,張忠謀耗時兩年,多次到荷蘭,與飛利浦總裁多次洽商,股票上市將是留住員工的重要途徑,希望取消此條款。飛利浦最後終於放棄此條款。台積得以上市,並開放員工認股。「他一旦決定,不管多難,都會貫徹到底,」任玫莉說。自此台積走上獨立之路,成為以台灣為基地的國際公司。一度針鋒相對的兩家公司,也搖身變為密切合作夥伴。飛利浦既是台積的客戶、股東,也是技術夥伴,台積更是飛利浦全球投資中,利潤最高的一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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